张一帆


张一帆同志从检八年来 ,一直奋斗在公诉战线,她凭着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多年如一日,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她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带头办案,立足本职,一年一个新起点,一年一个新突破,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法律的公正实施挥洒着辛勤的汗水,书写着无悔的人生。

她成功办理了普通刑事案件200余起,在这些案件中有中共河南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韩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本章受贿、贪污案,河南省农信联社原理事长、河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杨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焕成受贿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10年以来共审查批复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近70余起;办理二审抗诉案件50余件,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率均为100%,在2010年全省第三届十佳公诉人暨第八届优秀公诉人评选中,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在2011年全省公诉人分区论辩对抗赛中获得“优秀论辩奖”称号。201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她用自己的行动生动诠释了忠诚检察、秉公办案、维护公正的职业内涵。

一、思想坚定,政治过硬

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张一帆多年以来不悔的执着和追求,从跨入检察机关大门的那一天起,她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这枚检徽紧紧连在一起。她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不断加强个人政治思想修养,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献身于检察事业。忠实于党和人民,忠实于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严格执法,护佑公正

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力求把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八年来,张一帆同志秉公执法,共提起公诉的200余起案件,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案件准确率达到了100%,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体现了一名检察官孜孜追求正义的高尚品格。

三、廉洁从检,执法为民

张一帆同志平时积极参加各类廉政教育活动和学习,注意保持健康的生活圈和交际圈,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持了一名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