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总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会干部工作作风,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总结基层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经市总研究决定,制订出台《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完善联系县(市、区)工会工作制度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0日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完善联系县(市、区)工会工作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力度、指导力度、服务力度,切实肩负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总十四届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通过建立完善联系县(市、区)工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县(市、区)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创新工会工作思路和发挥作用的途径,进一步找准工会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在推动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联系点的安排
市总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别联系1-2个县(市、区)工会。一个联系点固定联系的时间不少于1年。
三、主要任务
1.开展调查研究。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围绕所联系的县(市、区)工会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1个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宣传政策法规。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宣传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
3.督促指导工作。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帮助各县(市、区)工会谋划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抓好工作落实。
4.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县(市、区)工会了解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回应职工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5.推动解决问题。推动县(市、区)工会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职工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维护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
6.培养宣传典型。及时培育、总结、宣传、推广县(市、区)工会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市总领导原则上每两个月到所联系的县(市、区)一次,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2.建立联系工作日志,将每次到所联系的县(市、区)指导工作、开展调研、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报市总办公室汇总,为市总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严格执行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到所联系的县(市、区)开展工作要注重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加大基层的负担,树立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