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互查验收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关于考核验收河南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要求,经过各级工会组织认真推荐,目前全市现已申报一批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进一步规范考核验收工作程序,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观摩交流,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就做好互查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检验收时间

2018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二、采取方式及依据

互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及会员评议等方式进行。依据平工组[2018]21号文件确定的评选对象及豫工文[2016]35号文件参照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

三、考核验收程序

分组互查  市总工会分片组成互查验收组,由各县(市、区)、部分市总直属企业、市直工会分管主席和组织部长为成员,对各地上报推荐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互查验收。互查验收工作由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牵头汇总互查验收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考核验收意见。各组互查验收开始前要提前与市总组织部进行沟通。综合评定   市总工会组织部根据推荐、互查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经市总工会研究审定后上报省总工会。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互查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平工文〔2018〕21号文件的评选标准,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示范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加强交流:各地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切实通过互查验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明确下步工作思路,推动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肃纪律:各互查验收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就餐和住宿,不得接受土特产和纪念品,严禁参加受检单位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或到旅游景点的参观活动。

(四)按时报送:各互查验收组组长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互查验收情况报送至市总工会组织部。邮箱:pdsghzzb@163.com,联系电话:379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