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示范性职工书屋暨表彰职工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图书管理员的决定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工会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职工书屋建设成绩显著,全市共建设职工书屋600多家。在大力推进“职工书屋”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标准高功能全的“示范性职工书屋”、“职工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图书管理员。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扎实工作、为全市职工综合素质的提升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平顶山市“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平顶山市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平顶山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授予宝丰县商酒务镇孙官营村农民工书屋等26家书屋为平顶山市“示范性职工书屋”;授予汝州市总工会等10家单位平顶山市“职工书屋”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舞钢市总工会宣教部长谢春豫等17名同志平顶山市“职工书屋”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汝州市总工会宣传部副部长胡丽巧等27名同志平顶山市“职工书屋”建设优秀图书管理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完善职工书屋各项功能,积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建设好、管理好职工书屋学习平台,为职工获取知识、提升技能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广大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利用好工会职工书屋这一平台,组织、引导职工多读书、读好书,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为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