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以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和宣传贯彻《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2019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宣传贯彻《规定》,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活动。以宣传贯彻《规定》为契机,广泛宣传普及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与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女职工尊法学法懂法用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增强性别平等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促进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全总编写了《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省总编写了女职工权益保护及与《规定》相关的知识问答题目,请各单位结合《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

(二)深化专项合同工作。大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履约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歧视指示要求,以推动男女职工机会、权利和待遇平等为重点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征求职工意见,推动将性别平等及《规定》新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与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之中,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载体作用。

(三)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对《规定》以及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深入基层、深入女职工,及时发现、反映问题,协调推动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调查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等提出督促整改意见、依法查处建议,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向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整合资源力量,集中组织实施,使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切实成为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维权的重要载体和品牌工作。

(二)着力推广应用《指导手册》。以推广应用全总编写的《指导手册》为重点,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开展试点应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制度机制建设。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性别平等工作状况,广泛征求男女职工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督促纠正性别歧视问题。

(三)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注重总结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和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贯彻落实《规定》、推进性别平等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工会女职工维权品牌工作,总结宣传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典型案例、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协调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优秀维权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及时报送工作材料。活动期间,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同时报送1-2个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典型案例。

联系电话:379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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