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拓展女职工服务领域,加大对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怀力度,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深入开展“六一特别关爱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广泛开展困难女职工子女“六一”特别关爱活动,鼓励困难女职工勇于面对困难,积极乐观地工作生活,让困难女职工子女过一个快乐温馨的“六一”儿童节,感受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活动范围
(一)困难女职工、困难女农民工、困难女劳务派遣工及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转岗就业后生活遇到突出困难的女职工的子女。侧重于单亲、工伤残、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女职工的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家庭支出较大的困难女职工家庭子女。
(三)优先考虑爱岗敬业,自立自强、教子有方、向上向善,热心公益的困难女职工的子女。
三、活动内容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从实际出发,通过资金帮扶、向困难女职工子女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以及对困难女职工子女进行心理关爱、成长关爱、健康关爱、兴趣关爱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困难女职工解决问题。
(二)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要积极组织女职工干部、女企业家与困难女职工子女帮扶结对子,长期帮扶,注意抓好结对帮扶过程中的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推广。
(三)通过开展征文活动、组织困难女职工子女参观本地区历史古迹等活动,鼓励他们勤奋学习、爱党爱国爱家,让他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丰富经历,感受国家的强大与党的温暖。
(四)与团市委等单位联合开展“献爱微公益 点亮微心愿”主题活动。帮助困难儿童解决他们自己想解决又解决不了、别人帮一帮就能解决的点滴困难的微小心愿。(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一)多方筹集资金,注重实效。各级工会应给予困难女职工子女“六一”特别关爱活动一定资金支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筹集资金,争取本级工会和社会有关方面支持,加大资金匹配投入,侧重本地区收入相对较低的单位或部门的困难女职工的子女,扩大活动覆盖面,力争做到活动有影响、有效果,困难女职工子女得实惠、长受益。
(二)加强管理,建档立卡。不断拓展困难女职工子女“六一”特别关爱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全面掌握接受补助资金的困难女职工分布情况、就业收入及致困原因等,对困难女职工子女,力争做到跟踪问效。
(三)活动结束后,请将本单位开展情况总结(包括主要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和5张照片(或1个视频)于6月3日前报市总女职工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