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总、省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好河南省总工会2019年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为我市户外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精准化水平,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增“三性”、去“四化”工会改革主线,以户外劳动者需求为导向,以创建标准化、资源社会化、内容丰富化、职工便捷化为基本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工会参与、资源整合、规范管理、温馨服务的建设思路,突出实用、管用,方便环卫工、快递员、送餐员、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司机、交警协警、建筑工人、通信(电力)和空调安装维护维修人员、交警和交通协管人员、市政维修工等各类户外劳动者,就近解决喝水、避暑、取暖、热饭等现实问题。
二、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选择临街的商场超市、药房、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环卫工人休息室、职工服务中心(帮扶工作站)、加油站、银行、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等适合建站的地方,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有序发展、因地制宜、规范运行的原则,到2019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0家以上好管理、少投入、可持续、易复制、简单实用、党政认可、社会赞誉、职工欢迎的“爱心驿站”。
三、建设标准
工会“爱心驿站”建设要达到“六有”基本标准:
1.有统一标识。在“爱心驿站”外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工会标识的标牌,便于户外劳动者识别。
2.有固定场所。“爱心驿站”为室内场所,服务区域相对固定,独立空间驿站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如独立一间房屋),开放式空间驿站面积不作要求(如超市、银行营业大厅),能同时容纳户外劳动者不少于4人。
3.有完备设施。“爱心驿站”应正常通水通电,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烧水壶(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报刊书籍、应急药品、充电充气工具等基本设施;服务设施摆放有序,位置明显,便于使用;有条件的也可拓展驿站服务功能,配备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电视机、无线网络(wifi)、爱心捐赠柜等设备;可就近解决如厕问题。
4.有管理制度。“爱心驿站”由各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会组织协助管理;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信息牌,注明本站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姓名、电话等内容,悬挂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牌;驿站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
5.有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对每天服务人数、物品消耗等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向上级工会上报一次;要有意见簿,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投诉。
6.有地图可查。各建设单位工会要及时将本地建成且运行的“爱心驿站”点位在高德地图上进行上传(具体方法按省总要求操作),并在“豫工惠”手机APP电子地图中上传驿站具体位置、编号和图片(有明显“爱心驿站”标牌的外观门头图片,能显示单位相对地理位置的所在大楼或临近商户图片,室内配备物品图片等),便于户外劳动者通过手机等设备进行查找和系统管理。
四、实施步骤
1、试点建设阶段。2019年4月-6月,全市要建成40个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
2、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10月,全市要建成100家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各级工会要借助党政、社会、企业等多方资源,改建、联建、新建一批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示范点,探索适应本单位特点的建设方式。期间,市总工会将不定期对各建设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建设好的驿站统一编号,分期分批上报上级工会。
3、规范提升阶段。2019年11-12月,市总工会将组织人员对各建设单位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进行集中考核,查找薄弱点,提升建设水平、巩固建设成果,填补建设盲区、扩大覆盖范围.并评选出示范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届时市总工会将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要把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作为服务职工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科学谋划、抓紧实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2、争取党政支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对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工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城管、公安、住建、环卫、规划、市政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在驿站建设运行过程中,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3、动员社会参与。各级工会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临街商户、超市等企业参与“爱心驿站”建设和服务工作。及时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建议,解决驿站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驿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4、大力宣传引导。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积极主动宣传“爱心驿站”的功能作用,提高驿站的社会知晓度,扩大驿站的社会影响力。要及时总结“爱心驿站”建设工作经验,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爱心驿站”在户外劳动者群体中的知名度,增强参与单位与商户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