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荣获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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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艳峰,副主席连艳霞,女工主任孙秋丽等主要负责同志为荣获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宝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授牌。县交通局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国旗出席授牌仪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朱树鹏主持授牌仪式。

据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会主席靳长奇介绍,该书屋建立于2009年,图书室、阅览室等共占地63平方米,现有藏书3000余册,图书门类齐全,订阅报刊12种,电脑1台,组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并在资金上加大投入,改造和优化书屋条件和环境,保证书屋图书类别的广泛和内容上的更新,全面规范了书屋管理 ,提高了书屋使用效率,职工书屋作用发挥明显,被省总工会授予“省职工书屋示范点”荣誉称号。

仪式上,张艳峰对宝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获得省级“职工书屋”表示祝贺,对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极大地丰富了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职工练技能、钻研业务、当先进的热潮,大力推动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工会引领作用,着力引导职工爱学习、勤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努力为职工打造学习知识、提升素质的平台,把职工书屋建成和谐温馨的职工之家。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疑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为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公路局 张蕊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