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全市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总开展职工书屋创争活动的精神要求,打造职工书屋品牌工程。现将2022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计划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全市职工书屋建设任务

建设“职工书屋”,是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2022年全市职工书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2021年职工书屋建设的基础上,建设2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5家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1-3家省级规范化职工书屋示范单位,30家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通过“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推动全市职工读书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各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标准

1、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有专用场地(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配套书架、桌椅、可上网电脑2台;藏书(含报刊)量不低于3000册、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它报刊若干;具有向职工提供数字阅读服务功能,可接入有正式版权的数字阅读平台(如电子职工书屋)不少于1种;由同级工会调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图书室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每年投入资金20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

2、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面积在5 0平方米以上,配套书架、桌椅、可上网电脑或阅读触屏等终端设备,藏书 (含报刊) 量在2000册以上,电子声像学习资料不少于50套,各种杂志不少于10种,配备有报架,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它报刊若干。有数字阅读服务功能或资源,配备有专用电脑1-2台、专职人员规范管理,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图书室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每年投入资金15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全天对干部职工开放。

3、河南省工会规范化职工书屋示范单位:已是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或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藏书量5000册、报刊杂志25种以上,有可上网电脑,有数字阅读服务功能,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有规范的借阅及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书籍阅览、学习研究、文娱交流、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五位一体功能发挥良好,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平顶山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图书在1500册以上,有图书室、阅览室(阅览桌椅)、电子声像学习资料不少于40套,各种杂志不少于10种,配备有报架,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它报刊若干。配备有专用电脑1台、专职人员规范管理,年资金投入8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全天对干部职工开放。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填写内容:附件2由申报单位进行填写,单位名称统一填写为“×××职工书屋”,请对照单位公章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由单位工会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后,交由推荐单位汇总上报。

2、报送时间及方式:各县(市、区)各单位请于2022年9月14日前,将2022年市级职工书屋申报表一式两份报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同时请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xcjyb@pdsgh.org。联系人:袁亚超  海岩  联系电话:0375-3799611。

四、表彰奖励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可按1:1比例对职工书屋建设单位进行资金扶持。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2022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将依据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总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职工书屋建设任务的完成达标情况,结合各单位职工书屋建设的总量、标准、规模、管理等情况,表彰一批职工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和职工书屋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图书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