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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鲁山县总工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再部署会议。机关及二级机构全体人员参加。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田海泉主持会议并讲话。
田海泉说,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工会普法计划,加深职工群众对《民法典》的理解与认识,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向广大职工讲深讲透,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引导职工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工会可以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如发布海报、宣传单、演讲等方式,向工人普及民法典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人的法律意识。同时,工会还可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提高工人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