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着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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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龙区总工会的大力推动下,近日,市东鑫焦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等6名企业代表与该公司的工会主席等6名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了2012年3月24日至2013年3月23日之间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该合同约定,协议期间,该公司职工月平均货币工资收入应达到1135元,比上年度增加5%;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80元。合同还对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方式、工资保障、加班工资计算及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社会福利等进行了协商约定。

据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以来,石龙区总工会因势利导,科学安排,积极深入企业宣传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和要求,指导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职工商定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措施。针对企业单方自主确定职工工资、压低工资成本,侵害职工经济利益的倾向性,石龙区总工会坚持并完善“党政主导、工会力推、相关部门协作,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方法,依法开展企业工资集体要约活动,实现劳务关系双方互赢,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保障。

“以前工资发多少、怎么计算都是企业定的,现在我们可以和企业老板面对面集体协商了。”河南中鸿集体煤化有限公司职工刘书军说,3年前,他的月工资为900多元,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现在他的月工资是1900多元,公司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由3年前的1000元出头提高到现在的1800多元。

2011年,该区18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与职工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6000余人。今年,石龙区总工会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范围,由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带队,对全区的40家企业走访摸底,并指导基层工会发挥职能,依法开展企业工资集体要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