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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总工会为期一个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活动月活动日前已圆满结束。
为提高全县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基层企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县总工会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特别规定》宣传月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工会宣传、维权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求各基层工会积极部署,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借助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实现《特别规定》宣传进基层、企业、车间、班组,真正做到让广大女职工知晓、了解《特别规定》的内容、意义,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义务,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同时结合“三走访、三服务、工会干部下基层”活动,加强走访力度,扩宽走访范围。深入企业、基层与广大女职工进行交流,实打实的解决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从而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保障女职工特殊利益。
此次宣传月活动共向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发放宣传挂图、宣传书籍100多套,悬挂横幅50多条,设立咨询台发放问答和宣传册近千余份,接待咨询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