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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叶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评选表彰叶县第一届劳动模范的通知》,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叶县县级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和叶县县级劳动模范有关待遇规定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德惠为组长的劳模评审工作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叶县首届“县劳动模范”评选活动。
《通知》要求,评选要面向基层、重点面向一线职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主要围绕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把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出来,倡导人们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