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正文 2014年3月11日上午,卫东区总工会召开了基层街道工会主席、企业工会主席参加的启动仪式,今天上午学习了平工文[2014]11号和[2014]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街道、各企业要以《条例》宣传为抓手,以要约行动月为载体,依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