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省总《关于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准确掌握我市劳务派遣用工的实际情况,现展开有关情况调查,请各单位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认真组织填写调查问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来,用人单位调整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做法;目前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岗位,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劳务派遣企业的规模、数量、经营模式、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等情况;劳务派遣工数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同工同酬、工资工时、是否入会等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能否按时完成过渡期任务。

3、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

二、填表要求:

1、“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表”(企业填写)主要发往有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原则上有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都要填写此表,各县(市)总工会发放8-10家以上,各区总工会发放5家以上,各产业工会发放3-5家以上。市总直属企业填写本级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果没有,请回执给予说明。

2、“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汇总表”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根据所发放的企业调查表汇总填报(相关数据可与当地人社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企业审批备案的部门联系)。

3、请各级工会认真做好本次调查问卷,并于2015年10月21日前将“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表(企业填写)”和“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市总法律工作部。

邮箱:pdsflb@163.com

联系人:苏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