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汝州市人大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大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英武、张剑奇,市政府副市长韩自敬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留申及全市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主席、规模企业的工会主席2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和《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法〉和〈工会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企业要对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与7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工会。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7月15日至20日深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写出执法检查报告,向市总工会、系统工会及相关企业通报执法检查结果,对贯彻实施《工会法》好的企业进行表扬,差的企业限期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市人大法工委在适当时机对限期整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韩自敬副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系统及各基层工会,要结合本乡镇、街道、系统和本单位实际,迅速进行安排部署,逐条对照检查内容,逐条查找不足,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以这次《工会法》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奇在讲话中指出,搞好《工会法》执法检查,对于全面了解掌握《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更好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要按照平顶山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全市企业《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工会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为汝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