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意见》落实情况和各项制度建立情况上报市总保障部。市总将适时对这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迎接省总的检查。 邮箱:pdsghbzb@163.com 联系电话:3799617 附件 2016-15贯彻落实国办发1号实施意见(发文).docx24.85 KB [2016]46号.docx17.3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