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在企业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会议精神,舞钢市总工会迅速行动,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制定措施等方面全力组织实施,于每年3月、11月定期开展集中行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全面贯彻全总“两个普遍”精神,2010年11月,舞钢市委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陈建中为组长的舞钢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文件,组织了六个工作督察组,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截止目前,舞钢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共284家,涵盖职工31341人。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11家,涵盖职工17936人;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的有14家,覆盖企业229个、职工10784人;在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下又单独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84家,覆盖职工5642人;其它单独签订的企业共40家(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涵盖职工2621人。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稳定和协调了企业劳动关系,较好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年,舞钢市总工会将按照“抓建制、促覆盖、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健全机制,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全力促进企业、职工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达成共识,高质量地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的满意度,维护工人利益,力争2011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