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追加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职工慰问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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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闫廷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国晓、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振华,对奋战在我市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进行慰问,共发放17.8万元慰问金和4.68万元慰问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总工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成立了平顶山市总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团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平工文【2020】3号),动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以高度认真的态度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7日,筹集下拨了5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市坚守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进行慰问。2月10日,省总工会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职工慰问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总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追加150万元设立防控专项资金,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社区防控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对上述人员可以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对上述人员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每人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慰问金,感染新冠肺炎不幸殉职的给予不超过60000元的一次性慰问金。慰问金发放采取实名制、打卡方式办理。二是对确定感染新冠肺炎的职工家庭,各级工会在协助其享受国家和地方的减免治疗政策后,按照以下三类进行梯度帮扶:一般职工家庭,各级工会可以按照《河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豫工文【2019】60号文)的有关规定,用送温暖资金对其进行慰问;对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除享受一般职工家庭的送温暖慰问以外,各级工会还可以按《河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豫工文【2019】61号)的有关规定用帮扶资金对其进行救助;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职工的帮扶工作,对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要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要重点关心关注防控一线职工,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企业工会要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等工作,引导动员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共度难关。各级工会配合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协助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