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上高质高效 行动上多措并举 宝丰县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5%—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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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在宝丰县了解到,目前宝丰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5%—10%以上。这是宝丰县总工会高质高效、多措并举,力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宝丰县总工会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方第一责任主体,精心筹备召开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对于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整体推进进行了具体、详细的安排,并与13个乡镇(办事处)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签订责任目标书,细化了所在辖区应约、应签的企业数,明确了责任人的具体责任目标。

对于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奖励,并纳入年度评先、劳模评选、帮扶资金配置优先范围,同时,建立了相应严格的惩戒机制。

与此同时,县总工会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在县电台、电视台、《宝丰快报》、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了宣传专栏,并印发了《工资集体协商简易程序》读本,营造氛围、增强认识、提高关注、创造环境,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

此外,宝丰县总工会严格督导制度,由班子成员组成三个督导小组分包到乡镇、企业,进行要约答复、协商签订工作的具体督导,同时建立了督导组长碰头会议汇报报告制度,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预期目标。截至目前,全县279家各类企业,除未到期或不具备分配自主权的企业外,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专项工资集体协议的248家企业要约答复率达100%,其中已协商签订241家,签订率达97.1%。

在活动过程中,宝丰县始终严把协议质量关,每一份协议都要求达到合法、真实、公开、有效,做到内容有实质、协商有记录、备案要审查、生效要鉴章,杜绝了企业走形式、图应付的不良现象,有力的保证了职工工资的实际增长,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工会的社会影响,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