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对乡镇(街道)总工会、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对乡镇(街道)总工会、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如实填写调查表。各县(市)区总工会应于5月16日前完成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工作,并提交调研报告和附表,在6月10日前完成关于对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情况调研工作,并提交调研报告和附表(电子信箱:zuzhibu919@sina.com)。


关于对乡镇 (街道)总工会、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省辖市总工会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围绕落实“两个普遍”重点工作,了解掌握各地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规范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和规范各级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全总组织部决定对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全总组织部《关于对乡镇 (街道)总工会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工组字[2011]116号)和《关于地方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工组字 [2011]117号)要求,现就做好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乡镇(街道)总工会调研内容

1、已建立的乡镇 (街道)总工会情况。

(1)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发挥作用情况。

(2)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责是如何确定的,是如何履行地方工会职权的,如何领导基层工会的。

(3)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建立(组成)方式、组成人员范围、委员产生办法。

(4)建立乡镇 (街道)总工会是否召开了代表大会,是否建立了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

(5)已召开代表大会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其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否实行常任制。

(6)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其换届的程序。

(7)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配备的标准;专职和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的来源渠道。

(8)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现有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何种合同,聘期如何确定,是否建立健全了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

(9)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其经费来源渠道、标准和依据。

(10)已开展规范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试点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其经费留成情况。

(11)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其财务及经费监管体系是如何建立的。

2、建立健全乡镇 (街道)总工会面临的主要问题。

3、对规范建立乡镇 (街道)总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对以上调研内容,省辖市总工会有具体规定的,请将文件复制,与调研报告一并报来。

(二)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调研内容

1、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情况

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整体工作情况。

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承担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来源、选聘标准、选聘方式。

现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何种合同,聘期如何确定,是否建立健全了选拨、考核和退出机制。

各级工会按照什么编制标准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各级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经费来源。

各级工会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和福利标准。

2、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3、对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以上调研内容,省辖市总工会有具体规定的,请将文件复制,与调研报告一并报来。

二、调研方法

(一)各省辖市总工会组织部要按照调研内容对已建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地方工会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情况调查研究,分别写出调研报告。

在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进行调研时,既要选择乡镇总工会、也要选择街道总工会,以确保调研成果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二)认真组织填写调查表。

1、每个省辖市总工会至少要选择1个乡镇总工会和1个街道总工会(如没有建立乡镇和街道总工会请注明)填写《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并将原表报我部。

2、各省辖市总工会要组织做好市、县两级《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并将原表报我部。

三、时间要求

各省辖市总工会组织部要确保在5月20日前完成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工作,并提交调研报告和附表;在6月15日前完成关于对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情况调研工作,并提交调研报告和附表。

附:1、《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情况调查表》

2、《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查表》

河南省总工会组织部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