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女职工关爱服务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帮助职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服务职工精准化,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克服诸多困难,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落地见效,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市总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并从中产生示范爱心托管班,同时给予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荐对象为工会组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举办的爱心托管班,其主要功能是为小学1-6年级的职工子女提供托管照看,有条件的可提供学业辅导等服务。
(一)场地安全。托管班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所,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具有安保设施,确保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有条件的托管班应安装监控设备。
(二)管理规范。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鼓励职工志愿者、职工子女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托管服务。
(三)权责明确。工会组织应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对象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
(四)餐饮卫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班应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不自行配餐的托管班,应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配餐协议,为职工子女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
(五)职工满意。硬件设施完善、管理细致规范、隐患防护到位,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切实完成相应工作且职工满意度高。
(六)规模达标。爱心托管班规模应在20人以上(含20人),出勤率在70%以上。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所在单位工会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填写《平顶山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示范爱心托管班)申报表》,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级工会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查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
(三)评审。市总工会对上报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市总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
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报送到市总女职工部:
1.《平顶山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示范爱心托管班)申报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5张托管班现场照片及5分钟左右视频。
3.花名册、出勤表、托管协议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电子档(扫描件或者照片)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爱心托管班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托管职工子女和受益职工数量,托管工作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成效及职工反响,托管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联系电话:0375-379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