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2〕2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这项竞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安康杯”竞赛组织机构,工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企事业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给予支持,为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物质保证。

二、活动内容

2022—2023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主题是“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共促安全健康发展”。活动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职工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二是大力开展职工群众性监督检查,开展排查身边隐患治理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各参赛单位要紧紧围绕竞赛主题,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推动我市“安康杯”竞赛活动提质扩面。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报名。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名参赛。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将河南省“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汇总表(省通知附件3)和河南省“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明细表(省通知附件4),各企事业单位将河南省“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报名登记表(省通知附件2)于2022年8月8日前报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pds2916491@163.com。联系电话:3799613。未报名的不能参加年度“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

(二)检查指导。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市各产业和市总直属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迎接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的互查和抽查准备工作。

(三)表彰奖励。本年度“安康杯”竞赛结束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对在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 “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同时推荐申报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荣誉称号。

(四)做好信息工作汇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业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