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落实省总《关于开展全省工会经审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市总经审办组织开展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3年3月中旬—4月中旬。
二、开展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调研
由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办牵头,按照《工会经审工作调研提纲》要求,对本地区(含乡镇、街道)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经审组织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总结提炼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在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高质量推进审查审计全覆盖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深入分析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建议,汇总形成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三、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会于4月10日前将本地区工会经审工作调研报告、2018—2022年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市总经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