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召开全市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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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市总工会法工部在13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总结会,对在《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对本年度后四个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冬梅同志出席并做重要讲话。

刘冬梅指出:在此次工作中,全市各级工会能够将《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当做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发扬能吃苦、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不利因素;发挥工会组织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广泛收集整理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圆满完成任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刘冬梅强调:全市工会在《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中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工作积极性不高、开展不深入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从而使我市工会的整体工作呈现出更好的发展态势。

随后,刘冬梅主席对今年后四个月法律、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级各工会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将工资协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不能抓一阵,紧一时,各县(市)区要再接再励,争取在最后一个季度,使本地区的工资协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注意发现培养典型并及时向市总进行推荐。

(二)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常抓不懈。要扎实开展这项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要使这项工作口号化、形式化。

(三)继续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非公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总下发了《关于加强区域(行业)职代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积极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动本地区职代会工作的规范发展。

另外,各单位要积极按照市总下发的征集民主管理论文的通知,积极组织职工撰写调研报告、工作论文,为我市的民主管理工作献言献策。

继续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下大力气建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为困难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派遣工等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有高度敏锐的政治意识,把握本地区、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一切以稳定为头等大事,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作用,为十八的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五)继续做好法律维权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各县(市)区工会要按照市总下发的《关于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平工文(2012)19号)的通知要求,抓紧时间进行普查调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要注意将职工普法宣传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丰富形式,使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做好每年的“12.4”普法宣传日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栏、过街横幅、开展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广大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活动,并及时将信息报送市总以及新闻媒体,扩大了职工普法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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