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落实全总《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掌握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和合同履约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8月对全市近几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工资协商建制情况(①企业数、已建工会企业数、覆盖职工数,②单独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企业数、占建会企业百分比、今年新增数,③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数、覆盖企业数、今年新增数,④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数、覆盖企业数、今年新增数,⑤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园区内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⑥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2、工资协商规范化建设情况(组织领导、要约行动、协商过程、归档等;)

3、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的履约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市总对各县(市、区)检查时,通过听取县(市、区)总工会的汇报、检查基础台帐资料、组织企业工会负责人座谈、随机抽取1-3家企业(区域、行业)的办法检查调研;

2、对企业检查时,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工资集体专项合同、职工座谈、问卷调查等办法检查调研。

三、检查时间

2013年8月—9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调研工作,将检查调研作为检验近年来我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际效果的具体行动。

2、认真做好准备。各单位要把这次检查调研作为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回头看”,准备好汇报材料,整理好基础资料,填写好有关统计表,提升规范化建设档次,做好检查调研工作的各项准备。

3、深入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这次检查调研活动,深入总结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情况,尤其要重点总结工作中的亮点特点,深入调研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的履约情况,分析原因、找准对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检查结束后,市总将汇总数据,撰写调研报告,下发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