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姓名要与本人身份证相一致;
2、工作单位填写与本单位全称(与单位行政公章一致);
3、封面“填报时间”统一为2010年4月23日;
4、填表字体统一为小四仿宋,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5、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6、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7、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称号选择一到两个重要的荣誉填写;
8、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
9、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
10、照片用线装订,为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色近照;
11、申报单位职代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意见栏,盖单位工会、单位行政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时间统一为2010年4月16日;
12、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系统推荐意见栏,县(市)区推荐的盖县(市)区政府公章,市直各系统推荐的盖各局委行政公章,时间统一为2010年4月23日;
13、本表应为打印填写,各级申报单位(部门)意见及时间可用笔填写,字体要工整;
14、本表应于4月25日之前报送至市劳模评审办公室(市总工会生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