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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特困职工家庭正常生活水平,市总工会决定进一步将全市特困职工家庭日常帮扶救助标准提高至每户每年2520元,同比去年增长30%。3月20日前,2018年第一季度救助金4.98万元已发放到位。
自2013年以来,市总工会在对全市在档困难职工进行定期集中救助的基础上,针对由于下岗且还要供养老人及上大学的子女、供养大病直系亲属、家庭意外重大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支出高于收入的特困职工家庭,增加按月予以日常生活救助的帮扶措施,并通过困难职工爱心超市为特困职工提供生活必需品优惠服务。五年来,已累计救助特困职工家庭322户(次),救助资金达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