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根据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安排部署,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调研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就业、“四期”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实现情况。
二、调研范围
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高新区工会选择4家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各1家)及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分别组织30位女职工、5位男职工、5位管理者参与问卷调查。
三、调研方式
1. 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督导相结合的方式。
2. 各单位在真实数据分析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3.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期间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部分地区开展实地调研。
四、时间安排
5月25日前,各级工会女工组织完成问卷调查工作。6月10日前,将调查问卷及调研报告报送至市总工会女工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调研任务如期完成。
(二)确保调研质量。紧密围绕调研内容,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力求调研工作严谨细致,调研报告情况详实、数据准确,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总结经验。在调研过程中,注重总结推广近年来本地区、本单位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典型经验,培育创新工会女职工维权品牌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按照调研时间进度安排和要求,按时完成问卷调查和调研报告报送工作。
附件: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提纲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