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总工会:以法治建设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正文

2017年,宝丰县总工会以推进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为抓手,筑牢常态化法治建设机制,竭力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干会干部法律工作的能力水平,展现了新作为、树立了新形象。

一、加大协商签约力度,构筑维护长效机制

个别企业在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存在协商程序简单化,内容格式化的现象,不是因企而宜确定合同内容,而是照搬其它企业合同文本内容等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县总工会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快速启动、自我加压、强力推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指导力度,成立督查组,对16名督导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使成员熟练掌握集体协商的程序、步骤,确保顺利指导基层集体合同依法签订。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对大地水泥、供电公司、教育行业(民办学校)等重点单签企业进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人劳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整立改,对个别“推动难”、“开展难”、“落实难”的企业,找准原因,因企施策,确保集体协商制度落到实处。多措并举有效增强了集体协商机制的形成,提高了合同的质量,使企业方从逐步形成签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年签订集体合同161份,覆盖企业1102家、职工76869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职工法治意识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总工会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积极主办或参与“12.4”法制日等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制作了法律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服务台,印制了法律宣传彩页、《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宣传册,并由专门工作人员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政策。全年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2万份,宣法读本10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二是组织法律知识讲座4期。聘请专业律师围绕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在学习中,工会干部带头讲普法、学法,以行动带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三是依托职工书屋,扩大职工学法载体。在条件较好的基层单位书屋建设中,对一些与职工工作、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图书予以指导性配备,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县供电公司职工书屋投资16000元,购置《宪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图书,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持。使职工学法意识由“被动学”向“主动学”转变。

三、加大调研力度,保持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成立三个调研组,分别深入轻工系统、供销社、洁石碳素、交通系统、亚坤集团等企事业单位,通过发放调查问卷360多份、召开座谈会12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职工等形式,开展了以维护职工权益为目的的大调研活动,围绕生产经营情况、职工队伍状况、职工民主政治权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等方面全面展开,对职工队伍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同时,在调研工作中坚持把维权作为维稳的基础,找准职工队伍稳定中问题存在的根源,及时排查化解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矛盾纠纷,切实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消除了影响职工稳定的各种隐患,确保了全县职工队伍的稳定。

四、加大机制建设力度,多渠道维护职工权益

发挥三方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合力效应,积极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职工信访接待、6512351职工法律热线、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工作等维权渠道,多渠道上遏制矛盾激化,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问题比较复杂,争议双方分歧较大的,在无法达成调解的情况下,积极指导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全年共接待职工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8起,参与仲裁案件4起。 同时,积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尽可能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24起,使劳动争议在基层得到了妥善解决。在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节点,排查不稳定因素,形成日报告和月报告制度,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全力做好职工群众的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