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总工会为叶县农民工讨回欠薪


正文

日前,拿到1万元工资拖欠薪金的农民工李栓成,对宝丰县总工会、宝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为其信访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表示了由衷地感谢和满意。

60岁的农民工李栓成是叶县城关乡孟丰店南大队的燕山水库库区移民,2011年春节后,先后在南水北调宝郏段和南阳工地做技术员工作,同时,兼为宝郏段工地提供洒水车一台,并分别约定了工资及水车的出租方式和月租赁费用,期间,因双方对于水车工作中发生矛盾而各执争议,为此,工地一直拖欠其1万元工资和水车租赁费用,经多次奔波索要未果,李栓成信访到平顶山市总工会,请求给与帮助讨薪。

今年1月18日,接到平顶山市总工会职工来信转办单后,宝丰县总工会法律信访办一方面联系工地业务经理了解情况,一方面落实主席批示和要求,联合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于节后深入工地对案件详情进行实地查证调处。

由于双方对于水车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各执争议,工地多次回避调解和拒绝支付剩余拖欠工资,经合议,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随即对工地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限期整改和支付拖欠工资。日前,李栓成终于在县工会信访办和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1万元工资。(孙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