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总工会: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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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舞钢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启动仪式在垭口鑫源广场成功举行,市总工会副主席吴广军带领工会权益保障部、工会农民工维权工作办公室、市职工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在此次宣传工作中积极响应,多措并举,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以“舞钢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启动仪式”为契机,印发宣传单页及宣传手册,现场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志愿行动、并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现场讲解。

二是依托文化宫宣传阵地,4月29日-5月30日期间,通过LED屏密集滚动播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标语。

三是依托新媒体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文推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升农民工权益保障意识。

四是结合工会实际工作,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讲工作与千场文化下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农民工权益维护咨询热线。

五是“五一”劳动节前后,将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园区、企业和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口袋书、宣传册,让《条例》宣传深入工地“最后一公里”,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